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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水星客:2014年7月,南充市蓬安县男子罗明(化名)带着7岁的表弟王天(化名)前往嘉陵江边乘凉期间,王天低头玩手机,不慎失足掉入江中溺亡。随后,王天父母向蓬安县法院起诉,要求景区管理局承担60%责任,罗明承担20%的赔偿责任。日前,法院就该案件作出一审判决:景区管理局承担30%的赔偿责任,赔偿15万余元;罗明作为临时监护人承担20%的赔偿责任,赔偿10万余元。

    2014-11-05 12:12: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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