藤北网闲聊广场
  • 水星客:鸿茅药酒起诉律师"损害商誉"被驳:不构成侮辱诽谤,今年3月5日,律师程远在自己的微信公号“法律101”发表了一篇名为《广告史劣迹斑斑的鸿茅药酒获“CCTV国家品牌计划”,打了谁的脸?》的文章。其后鸿茅药酒起诉程远,要求法院判令被告:公开道歉、赔偿商誉损失1元、承担案件诉讼费。法院还强调,原告作为知名企业,对于社会公众的评论和舆论监督理应负有更多的容忍义务。被告是对食药品安全之公共利益的关注,应属受保护的言论自由范畴。

    2018-06-22 13:30:18

匿名        
最新闲聊
  • 江苏省南京市邦联宽带2:555

    2024-11-25 04:48:52 评论(0)

  • 江苏省南京市邦联宽带:

    2024-11-25 04:48:32 评论(0)

  • 江苏省南京市邦联宽带:

    2024-11-25 04:48:28 评论(0)

  • 江苏省南京市邦联宽带:

    2024-11-25 04:48:25 评论(0)

  • 江苏省南京市邦联宽带:

    2024-11-25 04:46:47 评论(0)

  • 江苏省南京市邦联宽带3:555

    2024-11-25 04:46:03 评论(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