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财政部:2015年前县级以上政府公开"三公"经费

石头砸铁蛋 2013-08-22 10:30:02 浏览:6041 回复:2

新京报讯 在推动省级政府今年全面公开本级三公经费的基础上,财政部昨日发文要求,2015年前,各省县级以上政府应向社会全面公开财政及部门预决算,并公开“三公”经费预决算。每年公开的时间为10月底前。 明年半数基层政府晒三公 财政部要求,根据通知,各省应于2015年之前在省内所有县级以上政府开展包括财政预决算、部门预决算及“三公”经费预决算、市(县)级汇总“三公”经费预决算等方面在内的公开工作。 其中,2013年各省应至少选择20%的地市级和县级地区开展“三公”经费预决算公开工作,2014年所选地区应至少达到省内同级政府数量的50%。通知要求,原则上县级地区应从所选地市级地区中优先选取,有条件的省可扩大选取地区范围。 三公随预决算一并公开 财政部要求,各地公开的主体为负责编制预决算信息的单位或部门。各级财政部门是本级财政预决算、汇总“三公”经费预决算公开的主体;各部门是本部门预决算、“三公”经费预决算公开的主体。公开内容主要包括本级财政预决算、本级部门预决算以及“三公”经费预决算。 “三公”经费预决算公开单位包括向同级财政部门编报部门预算的部门及其所属行政单位、事业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事业单位)、社会团体、企业等。除涉及国家安全等特殊部门外,各公开地区和部门原则上都应向社会公开本地区汇总“三公”经费预决算,以及部门“三公”经费预决算情况,各部门“三公”经费预决算应分别随同部门预决算一并公开。 各省公布进度不一 此外,通知还要求各省内开展相关工作的时间应保持一致,每年集中时间将财政预决算、部门预决算及“三公”经费预决算等内容向社会公开,原则上应于每年10月31日前完成公开。 7月底记者查询得知,各省公布进度不一,只有一半的省级政府和部门公布了预算和“三公经费”,基层政府公布的数量仅限于新疆等不多的省份。不少省份对公开的详细程度、时间等,都持观望态度,但不少省级政府表示将于8月公开本级预算和“三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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