濛江男子饮酒过量昏迷不醒 7名酒友赔偿20万

查看:3718   评论:0   来源:藤县人民法院   时间:2019-11-20 12:53:44

被告方给付赔偿款的现场

唐某、唐某彬等8人去吃夜宵并喝酒,回家后唐某一睡不醒,昏迷至今。经调解,唐某彬等7人自愿赔偿20万元。后因唐某彬不主动履行调解协议,唐某的父亲代唐某诉至法院。近日,藤县人民法院濛江法庭成功调解该起健康权纠纷。

2017年1月24日晚,唐某、唐某彬等8人在帮助他人置办完成婚宴后,一起相约到濛江镇喝酒吃宵夜。久别重聚,加上年少气盛,你一杯我一杯的,谁也不知喝了多少的酒。大家都喝得醉醺醺的,然后各自回家。第二天,唐某的家人发现唐某迟迟不起床,进入房间发现怎么叫也叫不醒唐某。家人慌了,连忙将唐某送往医院救治,但为时已晚。经相关司法机构鉴定,唐某因饮酒过量,造成大脑缺血缺氧,昏迷不醒,为一级残疾。

唐某的家人认为,同行一起喝酒的唐某彬等7人未尽合理的照顾义务,并在酒桌上不停劝酒,致使唐某饮酒过量昏迷不醒,应当赔偿经济损失。经濛江镇人民调解委员会调解,双方达成协议,唐某彬等7人自愿共赔偿20万元给唐某,减去前期已支付的2000元,余款由每人每月支付4100元给唐某,在2018年6月27日前支付完毕。协议签订后,其余6人按约定支付完毕各自的赔偿数额,唐某彬因种种原因一直没有履行义务。唐某的家人通过多种途径向唐某彬追讨,均未果。无奈之下,唐某的家人代唐某诉至法院,要求被告唐某彬履行调解义务。

由于没有被告的具体联系方式,主办法官通过村委、村民小组长辗转找到了被告唐某彬的住处,被告的父亲代为签收了相关诉讼手续,并说被告常年到在外打工,很少回来。为了及早解决此纠纷,法官多次做被告父亲的思想工作,希望其转知被告,积极面对纠纷,逃避是解决不了问题的。经法官努力,被告唐某彬最终同意主动履行调解义务,并委托其父亲到法庭给付赔偿款。2019年11月15日,在濛江法庭,原告唐某的父亲从被告唐某彬的父亲手中接过24600元赔偿款,纠纷得已解决。

“第一次因为纠纷而走进法院,想不到法官这么快就为我解决难题。”原告唐某的父亲对藤县法院法官高效司法、为民司法的情怀表示感谢。                     

来源:濛江庭 (周其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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