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满足检察工作的需要,藤县人民检察院决定公开招聘司法协警员2名(
男性1名,女性1名),从事协警岗位。
岗位职责:撰写工作计划、方案、总结相关材料,协助开展和落实相关党建工作和其他行政工作,承担案件办理过程中的记录工作,负责整理、装订、归档案卷材料以及检察官交办的其他事项
招录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
2.具有良好的政治素养,遵纪守法;
3.藤县户籍;
4.年满20周岁以上,30周岁以下(计算截止至2018年7月1日);
5.具有本科及以上学历,汉语言类专业,女性身高160 CM以上、男性身高170 CM以上,无明显的纹身、疤痕,具有C1牌以上驾驶证者优先;
6.有较强的组织协调、文字综合和语言表达能力,能够独立承担履行岗位职责所需的综合性文字材料或重要文稿的起草工作,有一年以上文秘工作经历或在市级以上核心期刊、报纸等公开发表过文章的及同等条件下中国共产党员优先录用。
7.身体健康并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体能条件;
8.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聘用: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分的;
2)曾被开除公职的;
3)涉嫌违法违纪正在接受调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4)其它不宜聘用情形。
管理方式及薪酬待遇
实行合同制管理,与聘用人员直接签订聘用合同,初次签订合同期限1年(含试用期)。合同期限届满,经考核称职以上,且本单位尚设此岗位的,可续签合同。月工资2550元(含单位及个人所缴纳的养老、失业、医保等五险),每年增资50元,下乡或出差享受与检察干警同等标准的旅差补贴。享受国家规定节假日休假。合同有效期内,检察院与受聘人共同履行合同规定。
报名及资格初审
时间:2018年7月12日—7月20日:上午8:00—11:30,下午15:30—17:30
地点:藤县藤州镇政贤路169号:藤县人民检察院政工科(605室)
咨询电话:0774-7296598
报名方式:现场报名
资格初审方式:报名的同时进行资格初审
报名须提交材料:
(1)近期彩色免冠小二寸照片1张;
(2)本人身份证原件、复印件;
(3)毕业证(学位证)原件、复印件;
(4)其他材料:C1牌以上驾驶证原件、复印件;一级以上计算机考试证书;近三年相关荣誉证书原件、复印件等。
其他事项
1.资格审查贯穿招聘的全过程,在招聘过程中对申报材料故意隐瞒、弄虚作假的,一经证实,取消资格,已办理聘用手续取消聘用,本人承担由此产生的一切后果。
2.考生应保证通讯工具畅通,因通讯不畅导致相关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
3.联系人:陈先生,联系电话:0774-7296585
具体流程
1报名及资格初审
2面试及资格复审
1.面试:通过资格初审的所有人员均进入面试,面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2.资格复审:面试后,对参加面试人员进行资格复审。
3体检
1.体检人员确定:根据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照拟招聘人数的1:1的比例确定进入体检人员,体检合格则录用。
2.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有关体检标准执行。
3.体检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4考察及政审
对体检合格人员进行政治考察和政审,时间另行通知。
5签订聘用合同
根据面试、体检和考察结果确定聘用人员,签订聘用合同(试用期三个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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