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蒙山警方查获利用无线电通讯设备进行机动车驾驶证科目一考试作弊的案件,当场收缴摄像头、接收器、对讲机等作弊工具。
11月24日,蒙山县公安局交通管理大队车管所组织机动车驾驶技能科目一考试时,发现考场内的3名考生神色慌张,行迹十分可疑,遂引起了监考民警的注意。民警对3名考生进行检查,当场查获整套无线电作弊工具,包括针孔摄像头、耳机、接收器、对讲机等相关设备。

据了解,违法人员韦某某、罗某某、冀某某在考试前将作弊设备安装在身上,然后进入考场参加考试。考试过程中,罗某某等人通过作弊设备将考试试题发送给“他人”以获取答案,企图以作弊方式通过科目一考试。
经询问,罗某某等人报考了包过小车C证的驾校,然后在“他人”的帮助下,携带作弊设备进入考场进行作弊。
经过缜密侦查,蒙山警方于11月25日在柳州市将犯罪嫌疑人覃某华抓获,当场查扣作案小车1辆。经审讯,覃某华对自己伙同他人利用无线电通讯设备帮助考试作弊的事实供认不讳。
目前,覃某华已被蒙山警方依法刑事拘留,罗某某等3人已被依法处理。案件还在进一步办理之中。

警方提醒:驾驶证考试关系到驾驶安全,关乎着道路上每一个人的安全,每一名学员要认真学习,诚信考试,拒绝作弊,不做“马路杀手”。根据《机动车驾驶证申领和使用规定》,申请人在驾考中有贿赂、舞弊行为的,要取消考试资格,已通过的其他科目成绩无效,申请人一年内不得再次申领机动车驾驶证。申请人以欺骗、贿赂等不正当手段取得机动车驾驶证的,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将收缴机动车驾驶证,撤销机动车驾驶许可,申请人在三年内不得再次申领机动车驾驶证。

审核:覃庆东
编辑:蒙巧献
来源:局属有关单位、蒙山警方在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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