疫情期间
正是万众一心、齐心抗疫的关键时刻
为了与疫情抗争,各行各业并肩前行
但是却有人唯恐天下不乱
在网络上发表一些不当言论
造成不良社会影响
近日,长洲公安分局依法查处一起网络发布涉及疫情不当言论案件,抓获违法嫌疑人员1名。
不传谣
不信谣
2021年11月21日凌晨,长洲警方接到群众举报,有网友在某微信群里发布涉疫不正当言论信息,严重影响了疫情防控工作秩序,给辖区居民疫情防控工作造成了不良影响。
接到线索,长洲公安分局高度重视,为有力震慑疫情期间造谣生事和发表不良言论的违法行为,经侦查,信息发布者刘某被大塘派出所依法传唤至公安机关做进一步调查。
经询问,刘某如实供述了其于2021年11月21日凌晨在某微信群对近期梧州市疫情防控工作发表不良言论违法行为。在民警普法教育下,刘某深刻认识到了自己的错误并愿意接受法律处罚。
目前,违法人员刘某已被公安机关依法行政拘留5日。
长洲公安提醒您
互联网不是法外之地,在网上发布信息、言论应遵守法律法规。对于编造、传播、散布谣言,扰乱社会秩序的违法行为,公安机关将依法严肃处理。广大群众了解疫情动态和防治措施时要关注官方发布信息,不恐慌、不散布虚假信息、不道听途说、不以讹传讹。
《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二十五条: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五百元以下罚款;情节较轻的,处五日以下拘留或者五百元以下罚款:(一)散布谣言,谎报险情、疫情、警情或者以其他方法故意扰乱公共秩序的。
梧州市公安局长洲分局
审核:刘家增
校对:倪 明
文编:指挥情报中心(宣传组)
素材:大塘派出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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