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月初五晚一名初三女生去同学家玩,同学家方一个男的梁某(女生不认识)搭回去半路把女生强奸了,女生受伤了,男的送到一半路把女的丢下,女生走了一个小时山路回到家,在家出血顶不住,叫去那两个女同学来,两个女同学马上来,不敢进屋,当晚把受害女生生送往太平医院治疗,医院方面看到情况帮报警,当时报太平派出所,太平派出所转交东荣。
女生住院四天,缝了几针,第二天东荣派出所到太平医院做口供,做口供时候男的一个大嫂威胁女生要做自愿,不然以后怎么样(受害人家属不能进去),女生当时住院怕报复听男的大嫂说,口供后派出所不立案。
女生出院后去东荣派出所报案说被威胁供假口供,受害人亲人去县城报案,说需要东荣派出所出具不受理书,然后县城公安局才介入。现在东荣派出所又不愿意出具不受理书,也不受理立案,拖着,现在受害人两个女同学已经去广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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