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有效阻断新冠病毒的传播,扎实构建人群免疫屏障,根据党中央、国务院和自治区的部署要求,我市现已向社会开放新冠病毒疫苗免费接种预约服务。现就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
接种对象
(一)重点为18—59周岁的人群;
(二)60周岁及以上身体条件较好的老年人,预约后经接种单位充分评估健康状况后进行接种;
(三)未满18周岁的人员暂不安排预约接种。
二
预约方式
(一)集体预约。机关企事业等集体单位可以按属地管理原则,到辖区内相应接种点进行集体预约接种。
(二)个人预约。
1.通过微信公众号预约;
(1)在“梧州疾控”上预约。通过“梧州疾控”微信公众号“个人新冠疫苗预约”菜单进行预约。
(2)在“健康八桂”、“广西疾控”、“健康梧州”上预约。通过“健康八桂”、“广西疾控”微信公众号或“健康梧州”“个人新冠疫苗接种预约”菜单进行预约。
2.扫描附件“个人新冠病毒疫苗接种预约”二维码进行预约;
3.在接种点现场预约。根据接种点接种安排,在现场排队取号接种。
三
有以下情形者不能接种新冠病毒疫苗
(一)对疫苗的活性成分、任何一种非活性成分、生产工艺中使用的物质过敏者,或以前接种同类疫苗时出现过敏者;
(二)既往发生过疫苗严重过敏反应者(如急性过敏反应、血管神经性水肿、呼吸困难等);
(三)患有未控制的癫痫和其他严重神经系统疾病者(如横贯性脊髓炎、格林巴利综合症、脱髓鞘疾病等);
(四)正在发热者,或患急性疾病,或慢性疾病的急性发作期,或未控制的严重慢性病患者;
(五)妊娠期妇女;
(六)其他疫苗说明书禁忌症。
四
其他事项
(一)受种者预约接种前,应提前了解新冠病毒疫苗相关知识及接种流程。接种时,需携带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并做好个人防护,如实提供本人健康状况和接种禁忌等信息。接种后,需现场留观30分钟,必要时及时就医;
(二)受种者个人身份证信息和预约信息核对一致后方予以接种;
(三)受种者未在预约时间内到相应接种单位进行现场审核的不予接种,过号的受种者应重新预约或现场取号排队;
(四)受种者现场健康筛查不合格的暂缓接种,待受种者身体状况恢复后重新预约接种。
附件:1.“个人新冠病毒疫苗接种预约”二维码
2.梧州市新冠病毒疫苗预防接种点信息
附件1 “个人新冠病毒疫苗接种预约”二维码 附件2:梧州市新冠病毒疫苗预防接种点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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