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入500元?冒用他人身份证办银行卡?

查看:2810   评论:0   来源:岑溪公安   时间:2020-12-10 22:18:49

我们知道
居民身份证是终身制
而且具有唯一性
如果冒用他人身份证
后果会怎样呢?


12月8日

岑溪市公安机关

依法对涉嫌妨害信用卡管理的王某华

执行刑事拘留


12月7日下午,岑溪市公安局城中派出所(合署)接到报警,在岑溪农村商业银行,有一名女子冒用他人身份证办理业务。

接到报警后,城中派出所值班民警第一时间赶到岑溪农村商业银行,银行经理告诉民警,该女子来银行办理银行卡,但她出具的一张名为“单某娟”的身份证,与其本人面部特征不符,趁该女子排号之际,我们就打电话报警了。



经在现场对该女子进行盘问,但该女子对于其办理银行卡时所持有的身份证的情况支支吾吾,说得含糊不清,民警当即传唤该女子到派出所接受调查


经审查,该女子真名叫王某华,32岁,福建省安溪县人,据她交代,其前段时间通过在网站找工作时,看到一条广告信息说可以一天轻松赚500元,她沾沾自喜,还以为将要找到一份好工作,随后通过广告中的联系方式和对方联系,对方自称是芳姐,然而,芳姐先让她下载一个专门的聊天软件,再通过软件进行聊天。在聊天中芳姐声称,只要将她提供的身份证去办理银行卡,就可以获取1200元的好处费,王某华欣然同意。但在还没办理成功时,就被识破了!











目前,公安机关已依法对涉嫌妨害信用卡管理的王某华执行刑事拘留,案件正在进一步侦查中。

冒用他人居民身份证
无论该身份证是亲戚朋友的
还是别人遗失的

都属于违法行为
切勿心存侥幸
以身试法

民警提示

居民身份证是公民最基本、最有效的身份证明,如今很多电信诈骗以及传销组织,为规避逃脱以后公安机关追查,往往都使用他人的身份信息及银行账号从事违法犯罪活动。

因此,居民在身份证日常使用过程中,要尽量做到:保护好个人的身份证原件,谨防丢失,一旦发现遗失,要第一时间到公安机关办理居民身份证挂失申报;身份证复印件要注明用途,以防被不法分子用于网上抵押贷款等;不要随意向不正规的网贷平台、社交网站上传个人身份信息,尤其是手持身份证的照片和手机号码等;在浏览网页需要输入个人身份信息时,要仔细辨别,尤其对网络弹出的窗口及中奖页面要提高警惕。同时不要轻易外借给他人使用,更不要贪图小利转卖给他人。

要正确使用和保管好个人身份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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