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4月24日,湖南省民工李某等人收到某劳务公司的10.1万元后,脸上露出了欣喜的笑容,并连声道谢:“真是太感谢你们了,要不是你们的帮忙,我们都不知道要怎么样才能把钱追回。”
在2020年3月份的时候 ,某劳务公司承包商宫某口头承诺让湖南省永顺县某乡农民工李某等十多人修建某高速外棒大桥的有关工作。在未签订合同的前提下,承包商宫某让李某等十多人先垫付30200元,把上一家承包商留下来的施工材料和工具买下来,并答应工程结束后把钱退回。李某等十多人在垫付了30200元后就开始施工,施工大约10多天后,宫某拿来自己写好的劳动合同让李某等十多人签订,李某等十多人发现劳动合同中有不平等条款,要求宫某修改后再签,遭到宫某拒绝,并让李某等十多人离开工地不让他们继续工作。李某等十多人多次向某劳务公司索要材料费、工钱、退场费等费用未果,一场劳资纠纷由此发生。
李某在内十多名来自湖南的民工因收不到自己的材料费、工钱、退场费等款项,情绪激动,采取多种方式阻止某劳务承包公司的施工。东荣司法所收到消息后,联合派出所迅速赶到现场,做好稳控工作,详细了解事情经过,积极引导民工通过合法途径解决欠薪问题,并及时组织双方当事人进行调解。
为妥善解决这一纠纷,2020年4月22日东荣司法所通知双方当事人到东荣司法所接受调解。司法所所长何至杰分别做了发包方、工头和农民工的思想工作,并现场宣传相关法律常识,让民工了解讨薪的合法程序,同时还告知发包方工头相关的法律法规,让他们知道拖欠农民工工资承担的法律后果。通过晓之以情、动之以理的调解和劝说,某劳务公司承包商宫某口头答应在三天内把所欠工程款和材料费合计10.1万元付给李某等十多人。事后,东荣司法所不断进行追踪联系,及时了解李某等人是否有收到欠款的情况。
图为2020年4月22日司法所调解现场
2020年4月24日,双方当事人再次来到司法所,宫某现场通过微信向李某转账10.1万元。至此,一场有可能引发群体事件的纠纷终于得到了妥善解决,有力地维护了社会和谐稳定。
图为2020年4月24日承包商宫某通过微信支付给李某欠款现场
图文:东荣司法所
来源:藤县司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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