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月5日,藤县警方刑拘放火焚烧他人小汽车故意毁坏财物案件犯罪嫌疑人卢某标。
7月4日凌晨5时许,藤县公安局天平派出所接到群众报警称,在辖区内天平镇罗平村停放在其家附近的一辆小汽车起火燃烧,怀疑是被人纵火所致。
案发后,藤县公安局迅速组织警力到现场全力开展案件侦破工作,经侦查发现,卢某标有重大作案嫌疑。民警在精密部署抓捕行动的同时,多次对嫌疑人家属开展思想工作。犯罪嫌疑人卢某标迫于公安机关压力,同日到公安机关投案自首,并如实交代了自己放火烧车的犯罪事实。
经查,嫌疑人卢某标在案发前两小时因酒后与车主同村的卢某艺发生过口角,继而引发争执并动手打架,随后双方家属到现场进行劝说后各自回家。回到家后的卢某标越想越不服气,为了发泄心里的怒火,逐产生报复心理,于是决定趁深夜人少,便拿汽油去烧毁卢某艺停在其家附近的小汽车。
目前,犯罪嫌疑人卢某标因涉嫌故意毁坏财物被藤县公安局依法刑事拘留,案件正在进一步办理中。
都是同村人,有点争吵也是在所难免。邻里之间有事情好好沟通嘛,实在不行就找村长,找警察协调,非搞出个大新闻后悔就晚了!还有喝了酒人更容易冲动,酒还是少喝为妙!
内容来源:梧州手机台 藤县520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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