平南过来藤县“进货”找“中间商”,判了十二年!

查看:5993   评论:0   来源:藤县人民检察院   时间:2020-08-12 20:41:16

近日,藤县人民法院对何某涉嫌贩卖毒品一案进行宣判,经藤县检察院纠正漏捕的被告人亚龙(化名)被以犯贩卖毒品罪判处有期徒刑十二年五个月,剥夺政治权利二年,并处罚金人民币八万元;被告人何某犯贩卖毒品罪被判处有期徒刑九年二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六万元。

案件经过

今年2月,何某为找到贩卖毒品的货源,通过自己好友梁某的介绍,认识了贩卖毒品的“中间商”亚龙,由亚龙帮助搭桥牵线联系贩卖毒品的上家老秦。


一切准备就绪后,何某驾乘小型汽车从平南县出发来到藤县找老秦购买毒品。到达藤县后,亚龙带何某与老秦碰面交易毒品。


他们在毒品交易过程中被公安民警发现,民警当场将何某抓获,并在何某处搜查出购买毒品的毒资人民币11559元,在何某驾乘的小型轿车旁查获毒品冰毒疑似物1包,净重为46.43克。经鉴定,被查获的毒品冰毒疑似物中检出甲基苯炳胺。

4月7日,藤县检察院受理了何某涉嫌贩卖毒品一案,对该案进行审查逮捕。检察官经仔细审查,发现公安机关暂未对亚龙等人进行追捕,遂向公安机关发出纠正漏捕的监督意见书。同时,积极引导公安机关侦查,列出详细的继续侦查提纲。


公安机关于4月8日将亚龙抓获后,藤县检察院将何某和亚龙二人涉嫌贩卖毒品案并案办理,并于6月29日向法院提起公诉,藤县人民法院经审理后做出以上判决。


    一直以来,藤县检察院立足法律监督职责,着力纠正漏捕漏诉工作,对案件进行严格、认真审查,深挖细查遗罪漏犯,有力维护了司法公正,提高了检察执法公信力。


    2020年以来,纠正漏补漏诉43人,其中漏捕18人、漏诉25人;43人均被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率100%。

来源:藤县人民检察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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