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招聘人数
按照工作需要,计划招聘12名河砂执法中队协管员。
二、招聘对象和条件
(一)基本条件
1、具有梧州市户籍居民常住户口;
(一)基本条件
1、具有梧州市户籍居民常住户口;
2、初中以上文化程度;
3、有较高的思想政治觉悟和较强的事业心、责任心;
4、具有一定的法律知识和具备应对突发事件的能力;
5、男性,45周岁以下(有河砂管理工作经验的年龄可适当放宽),身高1.62米以上;
6、身体健康,体检合格,符合河砂管理执法协管员有关体检要求;
(二)复原退伍军人或有C1、B1或B2驾驶证者优先录用。
三、工资及福利待遇
(一)工资待遇。在试用期内每人1200元/月(试用期一个月),试用期满后每人1500元/月(含三金),食宿自理,合同一年一签。
三、工资及福利待遇
(一)工资待遇。在试用期内每人1200元/月(试用期一个月),试用期满后每人1500元/月(含三金),食宿自理,合同一年一签。
(二)福利待遇。单位按政策规定为其缴纳社会保险(即养老、医疗、失业、工伤、生育等五项保险),属个人缴纳部分的由个人负担。
四、招聘程序
招聘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经公布简章、报名和资格审查、面试、体检、培训、录用等程序进行。
(一)报名时间和地点
1、报名时间:2013年8月1日至2013年8月10日。
1、报名时间:2013年8月1日至2013年8月10日。
2、报名地点:藤县濛江镇人民政府,联系电话0774-7502238。
(二)报名和资格审查
采取现场报名的方式进行。由报考人员本人持身份证、户口簿、学历证书、复原退伍军人证书等相关材料(均为查阅原件和交复印件一式两份),在规定的时间内到指定的地点报名并填写《报名登记表》,同时交本人近期免冠一寸照片4张。
由濛江镇人民政府负责报名者的资格审查工作。严格按照招聘的条件对报名者进行资格审查,并当场告知报名者资格审查结果。
五、组织面试
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方式,面试重点测试应聘者的综合分析、逻辑思维、临场应变以及语言表达等综合素质。
面试时间:2013年8月15日上午9点30分在濛江镇人民政府进行面试,面试时需带个人学历证书、复原军人证书(原件)及其它有效证件原件。
面试结束后按照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以1:1的比例确定体检人员。
六、体检和政审
经体检和政审合格后签订劳动合同。
面试结束后按照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以1:1的比例确定体检人员。
六、体检和政审
经体检和政审合格后签订劳动合同。
濛江镇人民政府
2013年7月3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