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藤县在校学生注意!学姐告诉你注册时要求参加的保险是啥
根据桂人社发( 2017) 1号《广西壮族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印发广西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暂行办法的通知》,凡在本县就读的中小学(包括幼儿园、职业学校、中专技校)在校学生,在每学年秋季开学注册时,以学校为单位统一办理参保(续保)及缴费工作,个人缴费180 元(学生在校统一交费参保后,不能再随家庭参保交费,避免重复参保)。
2018年度在校学生按每人每年180 元的标准缴纳基本医疗保险费,2017年9月30 日之前以学校为单位完成参保登记,次年1月 1日至12 月31 日享受待遇。
逾期缴费的,不能再以学生身份参保,只能以居民身份参保,从足额缴纳当年基本医疗保险费的次月 1 日起开始享受待遇,但不享受学生意外伤害待遇。等待期内发生的医疗费用,由个人自行承担。
Ps: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和城镇居民医疗保险今年7月已经合并啦!所以现在需要选择的是以学生个人身份参保还是随家庭集体参保的形式问题。
简单来说就是
学弟学妹们在注册期间(2017年9月30日前)
以学校单位参加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后
按180元/人/年的标准缴纳(与随家庭集体参保费用相同)
享受待遇时间为2018年1月1日起至2018年12月31日
(在2017年9月至12月等待期内产生的医疗费用由个人承担)
如果逾期缴费则只能以居民身份参保
(即随家庭集体参保)
从足额缴纳当年基本医疗保险费用后次月1日起享受待遇
比如是8月30日缴足费用,9月1日就开始享受待遇
这两种不同形式的参保待遇有什么区别呢?
接着看 ~
在校统一参保后享受以下待遇:
1、门诊医疗待遇:原家庭账户平均拆分为个人门诊补贴账户,采用门诊费用定额补贴,解决普通门诊医疗保障(只有在学校参保才能享受此待遇,以后有政策变动另行通知)。
2、住院医疗待遇:在定点医疗机构住院符合规定的医疗费用减去起付线后,根据医院的级别分别按35%—90%比例报销;参保后因病住院,在市内各定点医疗机构,学生可持本人社保卡、医保卡、证或原新农合一卡通(下同)在出院时按政策规定直接结算;在市外区内各定点医疗机构住院,需梧州市内二级以上定点医疗机构出具的转院转诊证明到社保局各经办点办理转院转诊登记及出具介绍信后,在出院时按政策规定直接算;在区外当地各定点医疗机构住院,需梧州市内二级以上定点医疗机构出具的转院转诊证明到所属乡镇社保局各经办点(即原新农合经办点)办理转院转诊登记备案,出院后到所属的乡镇各经办点按规定递交住院材料办理报销手续。
3、急诊留观医疗待遇:从符合基本医疗保险支付范围扣除起付线后按住院规定报销比例报销;
4、门诊特殊慢性病待遇:享受29种门诊特殊慢性病年度基金限额支付待遇;
5、意外伤害待遇:在校学生须在学校统一参保,方可享受年度内发生符合规定的门诊医疗费5000元以下(含5000元),由基金支付80%;需住院治疗的,按住院规定比例支付。
主要的区别在于在校统一参保的学生
可享受门诊费用定额补贴;
可享受意外伤害待遇;
(具体说明参考上述待遇第1、5点)
参保注意事项:
1、填写基础信息登记表时,表内院系、班级(年级)、姓名、身份证号码为必填项。
2、填写基础信息登记表时,身份证号码和姓名必须与户口簿一致,否则无法制卡。
3、没有办理户藉登记的学生,需提供村委(街委)及镇政府的证明。
4、还没领取社会保障卡的学生,旧医保卡正常使用。社会保障卡丢失的学生,请到社会保障卡发放银行挂失补办。
5、还没有社会保障卡的参保学生,需每人提交身份证或户口簿复印件一张、白底彩色免冠照片一张,并填写“社会保障卡业务申请表”,将相片和复印件粘贴上去,按表格顺序排放(幼儿园学生除外)。
6、每个参保学生需交白底彩色免冠照片一张,并填写“社会保障卡业务申请表”,将相片和复印件粘贴上去,按表格顺序排放(幼儿园学生除外)。
7、社会保障卡原始密码“123456”。
学姐说得够清楚没有~
更多的问题请拨打以下咨询电话
并且贴心附上各乡镇经办点报销电话
参保咨询电话:7292114;7296185
住院报销咨询:7288285;2477826
意外伤害咨询:7288285;2477826
各乡镇经办点报销电话
塘步镇 7183288;岭景镇 7382868
埌南镇 7185258;天平镇 7387188
同心镇7186958;濛江镇 7502258
新庆镇7385178;和平镇 7552988
象棋镇 7386288;东荣镇 7555898
平福乡7556501;大黎镇 7558058
金鸡镇7302088;宁康乡7557334
太平镇 7603488;7607272
参加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
要注意两种参保形式的区别
可在学校与家庭间二选一
学弟妹们要避免重复参保噢~
--藤县宣传部
水星客 2017-08-31 21:26:57编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