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鸡镇专职消防队是2018年经县政府同意成立的一支乡镇级专业消防队伍,经研究决定,藤县金鸡镇人民政府按照德才兼备和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面向全县招收合同制政府专职消防队员(男性),具体岗位、人数、要求及待遇等如下:
一、招收条件
(一)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热爱消防事业,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品行,遵纪守法,无违法违纪记录。
(二)应聘者应具有全日制高中(中专、中职)以上文化程度,年龄小于35岁(即1984年2月19日以后出生)。能力特别优秀者,学历条件可以适当放宽。
(三)身体健康,男性身高不低于1.60米,体形端正,无残疾,无口吃,无重听,无色盲,裸眼视力不低于4.6。
符合以上条件的大专学历及以上者、持有B2及以上驾驶证、复退军人、有消防工作经验者优先录用。
二、招收名额
政府专职消防队员3名。
三、招聘程序
(一)报名
1、报名方式:将个人简历发送至指定邮箱(txjjztjz@163.com)或直接将简历投递到金鸡镇人民政府党政办。联系人:李琳,电话:18077436639。经预选合格后,由藤县金鸡镇人民政府通知应聘人员参加面试。
2、报名时间:2019年2月20日-2019年3月5日。
(二)面试
初选合格人员须携带以下材料参加面试:本人身份证、学历证(或毕业证书)、近期1寸正面免冠红底彩色照片5张、户籍所在地派出所出具的无犯罪记录证明、户籍所在地计生部门出具的计生证明。面试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
藤县金鸡镇人民政府将根据面试情况和招聘条件中规定的优先条件等确定入围体检人员名单。
(三)体检
入围体检的人员由藤县金鸡镇人民政府组织到指定的医院进行检查(费用自理,时间另行通知)。
(四)资格审查
体检结束后,组织对体检合格人员的报名资料进行复核。
(五)录取
体检合格且通过资格审查的人员予以录取。资格审查不合格者,不予录取,所空出的职位从体能测试合格未入围体检的人员中依次递补。
(六)聘用
1、对录取人员集中培训一周后进行考核,考核合格后安排到藤县金鸡镇人民政府专职消防队工作,不服从安排者将不予录用。日常管理由藤县金鸡镇人民政府按照《梧州市消防部队合同制消防员管理规定》等相关规定实施准军事化管理。
2、对不能胜任工作、身体不适应所在工作岗位要求或违反《梧州市消防部队合同制消防员管理规定》的,依据相关规定解聘。
四、待遇
1、合同制消防战斗员每月工资约2600元(含社会保险缴费);试用期2个月,试用期间月工资约定消防队员1500元,包住宿。
2、统一配发消防员服装、被子,合同制消防队员试用期满后可以实行轮休制度。
3、正式录用后,与藤县金鸡镇人民政府签订每年固定期限的劳动合同,按国家有关规定办理养老、工伤、医疗、失业、生育保险。
编辑:覃海梅
审核:程飞
出品:中共藤县金鸡镇委员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