藤县通报3起干部违规经商办企业典型问题
作者:藤县纪委 日期:2017-04-28 阅:4686

1.藤县市政工程建设管理站参照公务员管理干部吴杰违规经商办企业问题。2008年3月,吴杰登记注册“藤县藤州安联管业经销行”个体工商户,至2015年6月办理注销手续;2009年4月,吴杰登记注册“藤县香茗茶庄”个体工商户;2014年11月,吴杰委托他人登记注册“藤县杰能消防器材设备有限公司”并担任执行董事(法定代表人)兼经理。直至调查组介入调查后,吴杰才办理注销和变更法人代表手续并退出经营。2017年3月,吴杰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


  2.藤县就业服务中心参照公务员管理干部覃雪莹违规经商办企业问题。2011年6月,覃雪莹登记注册“蒙山县万莹日用品店”个体工商户并从事经商。直至调查组介入调查后,覃雪莹才办理注销手续并退出经营。2017年3月,覃雪莹受到行政记过处分。


  3.藤县江镇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所参照公务员管理干部郭业锋违规经商办企业问题。2012年12月,郭业锋登记注册“苍梧县鸿源宾馆”个体工商户并从事经商。直至调查组介入调查后,郭业锋才办理注销手续并退出经营。2017年3月,郭业锋受到行政记过处分。


通报指出,全县各党组织和党员干部,要从以上三起违规经商办企业典型问题中汲取深刻教训,切实做好自查自纠,引以为戒。


一是提高认识。党政机关和党政干部违规经商办企业专项清理政策性强、社会关注度高,各单位党委(党组)要切实增强政治意识、大局意识和责任意识,增强责任感和自觉性,切实抓好专项清理工作。


二是落实责任。各单位党委(党组)和纪委(纪检组),要站在全面从严治党的高度,认真区分政策界限,既要鼓励万众创新、大众创业,又要切实担负起主体责任和监督责任。对该清理的问题坚决清理到位,该问责的坚决问责处理到位。对不收手、不知止、规避组织监督的,要从严查处,释放出越往后执纪越严、处理越重的信号。


三是明确重点。重点清理党政干部,特别是领导干部违规经商办企业、违规兼职(任职)取酬,以及党员领导干部的配偶、子女及其配偶,违反有关规定从事可能影响其公正执行公务的经营活动等问题。以扎实有效的工作,为营造更加公平公正的经济发展环境和风清气正的良好政治生态,提供坚强的纪律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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