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西藤县天平镇回龙村支部书记梁永超,自从1998年任村支书以来,他同天平镇政府镇长韦璐勾结,把上级拨落回龙村各生产队的其他款约计720000元作为私人款项使用,不发给生产队,但队长问他,他对队长说:谁有本事就去告我,但我有天平镇镇长维护,所以回龙村各生产队队长无法申冤。去年已向县政府帮助解决,但县政府推来推去不做处理,现在希望中纪委、反贪局有关负责同志对此事给予帮助解决,例举款项如下:
1.2003年县水利局拨落天平镇回龙村各生产队兴修水田水利水泥15吨(300包);梁永超支书将水泥卖给村主任梁余琼建设个人房屋用,每包按7元计共款2100元是支书梁永超私人使用款(梧州日报社记者已登报)。
2.2004年国营大桂山林场承包回龙村各生产队山林,松木地3500亩,种速生桉,已签合同20年,属一次性收取大桂山林场款140000元(壹拾肆万元正),是梁永超支书领取,不发给各生产队,作为个人侵吞款使用。
3.2006年县民政局拨落天平镇回龙村五保户共80户(人),每人大米30市斤,共计2400市斤,但梁永超不分给五保户,把大米卖给酒厂按每斤1.5元计共款3600元,每个五保户发30元,剩余1200元是梁永超侵吞使用。
4.2006年县民政局拨落天平镇回龙村五保户修危房款5000元,但梁永超支书将此款转给村委主任梁余琼分款两人使用。
5.2007年春节期间,县民政局拨到天平镇回龙村五保户80人花生油800斤,每人10斤,但梁永超支书用矿泉水瓶每人发一瓶,约1斤左右,其余还有720市斤是梁永超卖给天平油房按每斤7元计,共款5040元是支书梁永超私人贪污使用。
6.2009年兴建南广铁路征收天平镇回龙村关塘组土地款25000元,此款由梁永超领取,发给关塘组农户款15000元,其余10000元是梁永超所占用贪污。
2009年南广铁路征收天平镇回龙村埌头五组村民吴保生房屋90平方米,款150000元,吴保生已领取,但后来给吴保生勾建房款50000元。是梁永超支书领取,不给吴保生。但吴保生去找梁永超时他对吴保生说:把你全家8人,全部向上申请为低保户,所以吴保生不再追求此款,梁永超把50000元个人使用,但房屋未拆除。
8.2013年硬化乡村道路时从天平镇回龙村委至埌头自然村公路全长800米,全村有村民1200人,捐款:每人集资30元共计款36000元,政府拨款20万元,共计款贰拾叁万陆仟元正(236000元)是由镇政府镇长韦璐、梁永超、梁观业三人合伙把公路质量搞成豆腐渣工程,他们三人贪污约10万多元。
以上款项情况属实,一切事宜由天平镇回龙村15个生产队代表作证,共有45人,有五保户11人作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