藤县太平镇人民政府公租房完工,准备结清工资
作者:人社局 日期:2016-03-26 阅:5512
藤县太平镇人民政府公租房完工,如果在这些工程工作过没有领到工资的到人社局提出结算,不然10日内退还工程公司放在人社局的民工工资保证金。
下列工程已完工:

1、广西莲城建设集团有限公司承建的藤县太平镇人民政府公租房工程;

2、广西锦祥建设工程有限责任公司承建的藤县天平镇卫生院公租房1、2号楼工程。

承建单位现申请退还农民工工资保证金,凡在该工程做过工的人员,如尚有工资未领到的,请在本公示之日起10日内实名向我局劳动监察和农民工工作股投诉,电话0774—7298177。期满如无投诉,我局将按规定办理上述工程农民工工资保证金退还手续。

    特此公示。

 

 

                  藤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6年3月22日
网友评论(1)条

文明评论 禁止谩骂 人身攻击 不能主观臆想造谣 遵守国家法律

匿名评论 可以输入255

返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