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藤县2016年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筹资工作方案》规定,明年新农合筹资标准为参合农民个人缴费120元,缴费时间为今年11月16日至12月25日。农村 五保户、优抚对象等特殊群体由县民政局代缴;独生子女户、符合计划生育政策的双女结扎户等,可由当地计生部门审核代缴。参合农民生病住院除起付费外,乡镇 卫生院报销90%、县级医院70%、市级医院50%、市外公立医院45%、外伤40%。
为了把党和政府的这一惠民政策落到实处,让更多农民受惠,藤州镇通过召开村医、镇、村干部会议和发放《致广大农民群众的公开信》等形式开展宣传发动,并把筹款参合任务落实到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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