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当前疫情防控新形势,为了确保广大师生身体健康和校园安全,结合学校教育教学实际,经请示市疫情防控指挥部同意,梧州市教育局今天发布通知,调整中小学幼儿园2022~2023学年上学期期末工作和假期安排:
一、全市中小学2022年秋季学期期末质量调研考试调整至2023年春季学期开学初进行。
二、2022年12月24日至学期结束,全市幼儿园幼儿和义务教育阶段学生居家学习;
2022年12月31日至学期结束,高一、高二年级居家学习;高三年级可以自愿为原则,采取线上线下相结合的形式开展教育教学工作至2023年1月13日,从2023年1月14日起放寒假。
▍来源:民生1075、梧州市教育局
▍编辑:黄丽梅
▍总编:黄健芳
▍审核:黄群礼
▍投稿邮箱:gxtxrmt@163.com
来源:藤县融媒体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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