违建养猪场属于私占农田建筑,没有经过申报审批,而且养殖畜禽粪便未经处理就直接排入河流、水沟,气味十分难闻,环保问题非常严重。拆违前,镇政府按照法定程序,提前向当事人下达了限期整改通知书,另外镇村干部也反复多次上门做思想工作,耐心细致地讲清楚政策、阐明法规,动之以情,晓之以理。最终,当事人表示配合,违法建筑得到顺利拆除。
在镇党委副书记、镇长唐炜廉,镇人大主席江剑波,镇党委副书记吴金玲,镇党委委员、副镇长李茂青等领导的指挥下,执法人员在违建猪舍旁拉起了警戒线,安全转移群众财产后,出动大型挖掘机,依法依规拆除违建猪舍。此次行动有效遏制了“两违”势头,同时从源头上遏制了生猪养殖污染,也巩固了人居环境整治的成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