缅北人员的通告
(第二批)
为坚决贯彻落实党中央决策部署,严厉打击治理电信网络诈骗犯罪,整治中缅跨境违法犯罪活动,持续开展重点人员劝返逼返工作,保护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按照中央、自治区、梧州市开展惩戒非法滞留缅北人员劝返工作要求,我县全力开展敦促滞留缅北人员回国的工作,但目前仍有31名藤县籍滞留缅北人员未按照要求返回户籍地。现根据工作的需要,将对郭新裕等31名藤县籍非法滞留缅北人员进行惩戒,特发布通告如下:
非法滞留缅北人员自本通告发布后,应积极主动在2022年 7月30日前回国,并在入境前7天内向户籍所在地派出所报备,其家属应配合劝促非法滞留缅北人员尽快入境回国投案自首。对于主动投案,如实供述自己违法犯罪行为的,可以依法从轻或者减轻处罚;犯罪情节较轻的,可以依法免除处罚。
如非法滞留缅北人员仍拒不回国的,将依法采取立案侦查、网上追逃及以下惩戒措施。
一、对非法滞留缅北人员将依法暂停名下所有银行卡、手机卡等业务,五年内不得开办新银行卡、电话卡(银行卡包括个人银行卡,非银行支付账户微信、支付宝等第三方支付平台账号;电话卡包括电信、移动、联通手机卡,虚拟运营商的电话卡、物联网卡)。
二、对非法滞留缅北人员本人及直系亲属,在入团、入党、入学、参军、考录公务员等政审时,原则上不予通过。
三、对非法滞留缅北人员从事电信网络诈骗、网络赌博等违法犯罪的人员,相关部门将依法拆除或查封其赃款所建、所购房屋,并追缴涉案款项及孳息,对凭该房产就学的子女迁回原籍所在地学校就读。
四、对非法滞留缅北人员未在规定时间内返藤县的,依法依规暂停其本人及直系亲属所有政策性补贴(助)资金。
五、本通告最终解释权由藤县打击治理电信网络新型违法犯罪工作联席会议办公室负责。
本通告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藤县打击治理电信网络新型违法犯罪工作联席会议办公室
藤县人民法院
藤县人民检察院
藤县公安局
藤县司法局
2022年6月29日
审核|黄达光
编辑|谢华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