收费年限已到,停止收费
据了解,这三个收费站都是由自治区政府批准,于1993年先后成立,按车辆类型收取通行费,收费期限为20年,是全区较早实行政府还贷通行费征收的站点。其中,南宁至梧州二级公路五塘收费站位于南宁市兴宁区五塘镇,属广西五洲交通股份有限公司经营性收费站。
藤 县收费站则位于省道324线苍梧至贵港段,设潭东、富吉两个收费点,属自治区人民政府修路还贷项目,收取的车辆通行费,严格按照收支两条线的管理要求,上 缴自治区财政专户。平南收费站坐落在平南县镇隆镇,根据区政府的安排,2011年8月搬迁至南梧二级公路K78+500处,更名为南宁至梧州二级公路平南 收费站。
根据自治区政府《关于对全区车辆通行费收费标准调整和收费期限重新核定等有关问题的批复》要求,五塘、平南、藤县收费站的收费期限止于2013年9月30日。经区政府批准同意,从9月30日24时开始,上述三个收费站将停止政府还贷收费。
三处站址仍将发挥作用
根 据自治区交通运输厅、公安厅等六厅局联合下发的《广西壮族自治区关于进一步加强车辆违法超限超载运输长效治理工作的实施方案》部署,自8月1日起,通行我 区各公路计重收费站的货运车辆违法超限超载运输记录,经自治区治超办审核确认后,将作为后续监管和查处的证据。平南、藤县收费站在停止收费后,利用现有站 房和计重设备,发挥治超作用。
据自治区公路局相关负责人介绍,下一步,平南、藤县收费站的站点设施将予以保留,并改建成固定治超站点用于开展专项治超行动,加大治理超限车辆的力度,保护公路和桥梁安全,维护公众的安全出行。
五塘收费站则将调整为南宁市路桥车辆通行费独立收费站。今后,由南宁城市路桥投资管理有限责任公司负责经营管理。五塘收费站原涵盖的宾阳新桥至南宁五塘收费路段,一部分将成为城市道路,由南宁市政府管理。另一部分作为普通干线公路,移交给自治区公路管理局进行管理和养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