藤县太平镇等四镇,一天拘传四名“老赖”
作者:藤县人民法院 日期:2022-01-25 阅:3277

维护法律权威,执行永不止步!1月24日,离新春佳节还有7天,藤县法院执行局集结20余名干警,兵分四路奔赴县城、同心镇、天平镇、太平镇,再次出击抓“老赖”,当天共拘传4人,涉及案件4件,执行完毕2件,达成和解协议2件。





利剑再出鞘直指老赖
一起直击“抓老赖”现场
 
判决赔偿要按时履行





判决必须得到履行,司法权威不容挑战。2015年8月22日,覃某庆叫当时还是未成年人的覃某荣帮忙买东西并把其摩托车借给覃某荣,途中覃某荣与他人驾驶的二轮摩托车发生碰撞,造成两车损坏,驾驶人受伤的交通事故,法院判决覃某庆与覃某荣、监护人覃某平应连带赔偿医疗费、护理费等损失共计10079.43元给伤者。经2017年执行后还差6000元未执行到位。考虑到覃某荣现已成年,平常一直外出务工,春节前会回家过年,干警们带上智能POS终端刷卡机驱车到天平镇,经过执行干警对覃某庆普法、释法析理,并严正告诫拒不履行生效判决的后果,最终覃某庆主动支付了剩余的6000元,该案件得以圆满执结。


如需借钱要按时还




做生意时谁都有过资金周转不灵的时候,但不要逃避、更不能欺骗帮助过和支持过你的兄弟。2009年5月30日覃某因做生意资金不够周转,向农行藤县支行贷款30000元,同族兄弟邱某海提供担保。后邱某明、覃某夫妇无力偿还,邱某海代邱某明夫妇偿还银行本息45026.5元,2018年邱某海与邱某明夫妇自愿达成追偿和解协议,但三年过去了邱某明夫妇依旧没有偿还。1月24日执行干警依法到太平镇传唤邱某明到执行局,执行法官对其开展释法工作,对怀有侥幸心理企图逃避执行的晓之以利害、施之以高压,最终邱某明同意分期履行,当场愿意支付9000元。


意外损伤他人要赔偿




公民的健康权受法律保护,行为人因过错侵害他人民事权益,应承担侵权责任。2018年4月11日黄某与周某因木柴问题发生争执,周某在抢夺黄某刀具过程中致黄某跌倒受伤。根据黄某与周某的过错程度,应由周某承担60%的责任,周某赔偿黄某34920.91元,扣除已赔偿的、划扣银行的还差21000元未执行到位。1月24日,执行法官到同心镇周某家中了解情况,督促其尽快履行,并对其动之以情、晓之以理的释法,但周某不为所动,不断狡辩,而且情绪越来越激动,态度十分蛮横甚至撒泼耍赖,执行干警果断采取行动,拘传其至执行局,执行法官做了周某及其儿子大量的思想工作,经多次耐心劝说后,周某认识到自身错误,其儿子主动帮周某交纳了21000元案款,此案顺利执行完毕,保障了申请人权益。


签了合同就要认真履行




执行,意味着生效判决的兑现,事关人民群众对司法的信心和信任。2013年,杨某与吴某签订《房屋买卖合同》并依约给付了购房定金,后因房子过不了户以及吴某反悔,拒不交付房屋。多次沟通无果后,杨某将吴某诉至法院,经法院审理判定吴某赔付违约金、定金款共计6万元。执行干警受理案件后,第一时间向吴某送达了执行通知书,并对其释法明理、耐心解释,告知拒不履行义务需承担的法律后果。多次沟通无果后,执行干警依据法律规定,于1月24日拘传吴某到执行局,最终吴某幡然醒悟,当场具结悔悟,与申请人达成和解协议:当场支付3000元,同意将其房屋拍卖用来支付剩余的款项。
再次出击“抓老赖”,表明了藤县法院解决执行难题的决心,对躲避、拖延、对抗执行的被执行人产生了良好的震慑效果。执行干警将再接再厉,不断探索优化执行措施,坚决维护好司法权威,尽全力保障人民群众的合法权益。
 

年底了
老赖们赶紧还钱!!!
 






藤县人民法院

文  字 " 梁海连  苏   刚

图  片 " 执行局

编  辑 " 苏   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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