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月29日上午,藤县公安局交通管理大队金鸡中队民警常态化开展日常路面执勤工作,在省道203线金鸡镇陶垌村路段定点执勤时,有一位骑着摩托车的老年人引起了民警的注意,原因是车上竟然有4个小孩!只见他前面油箱上坐了2个,车尾还有2个年龄大小均不同的儿童。民警依法将该车拦下检查,得知这位64岁的爷爷贪图方便,驾驶摩托车搭载自己4个孙子从金鸡镇金鸡街送回金鸡镇陶垌村的自己儿子家,谁知途中被交警查获。经查,驾驶人与驾驶的车辆手续齐全合法,但是本来只能搭载1人的摩托车上却搭载了4个均未满12岁的儿童,而且除驾驶人佩戴安全头盔外,4个儿童均没有任何安全防护措施,隐藏着极大的危险。执勤民警即刻联系其儿子将4名孩子安全转接,同时对驾驶人进行了批评教育与处罚。经教育,驾驶人深刻领悟到了事情的严重性,表示以后遵守交规,不会再做如此危险的事了。
交警提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规定,两轮摩托车和侧三轮摩托车载人必须遵守下列规定:1、除座位外,其他任何部位不许坐人;2、后座只能附载1人;3、后座不能附载不满12周岁的儿童;4、后座人必须面对行驶方向正面骑坐,不准侧坐;5、乘坐两轮摩托车必须戴安全头盔。摩托车是一种简易交通工具,其稳定性和安全性都比较差,驾驶摩托车时一定要遵守交通规则,切忌超速、超员、酒驾、不戴安全头盔,并做到:有牌证、限两人、戴头盔、靠右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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