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南宁讯 9月29日,记者从自治区政府召开的全区不动产统一登记工作电视电话会议获悉:我区不动产统一登记工作的路线图和时间表已明确,总体目标是从2014年开始,用4年时间实现不动产统一登记正常有效运行。
会 议透露,2014年,广西要基本完成自治区、市、县三级不动产统一登记职责整合,并做好基础建设;2015年,要健全不动产统一登记工作配套制度,开始平 稳有序实施;2016年,形成不动产统一登记制度体系,保障正常有效运行;2017年,广西将以不动产登记信息基础平台为基础,建立不动产登记信息公开查 询系统,方便社会依法查询。
我区不动产统一登记工作自今年3月启动以来,目前正有序开展,稳步推进。自治区已建立由9部门组成的联席会议制度,成立了不动产登记 局。自治区编办印发通知,将土地、房屋、林地、海域等不动产统一登记职责整合由国土资源部门承担,成为全国第七个印发不动产登记职责整合文件的省份。我区 不动产统一登记的前期调查工作也取得进展。今年7至8月,自治区国土资源厅对全区各类不动产机构工作开展情况和不动产登记信息化现状进行了调查摸底,目前 调查报告已上报国家。
会议强调,在不动产统一登记机构尚未建立、职责和资料整合尚未完成的过渡期间,各部门的登记办证工作还要正常开展,确 保工作的稳定性和连续性。各有关部门应当大力支持、配合,做好工作衔接。已经发放到群众手中的现有各类不动产权证书将继续有效,下一步新的不动产统一登记 权利证书投入使用后,不强制更换新的证书,而是通过今后的产权变更登记逐步替换,不增加企业和群众负担。
本文来源:广西新闻网-广西日报 作者:覃宇扬